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瞭解民航規定

孕婦可以坐飛機嗎?小寶寶需要買機票嗎?老人生病了如何安全飛行?哪些證件是乘機的有效證件?春運期間,很多旅客將乘坐飛機旅行,瞭解民航有關購票和乘機的規定,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,保證行程順利。

  兒童

  凡旅客購買兒童票時,均應按以下規定辦理:

  年滿12週歲的兒童購全票。

  年滿2週歲、未滿12週歲的兒童應按適用成人全票價50%的實際數收費,單獨佔用一個座位,可享有所持客票等級規定的免費行李額。

  為保證旅客安全,對出生不超過14天的嬰兒,不予售票。未滿2週歲的嬰兒,按適用成人全票價10%的實際數收費,不單獨佔用一個座位。旅客所帶未滿2週歲的嬰兒超過一個,其中只有一個可按全票價的10%付費,其餘按全票價的50%付費,單獨佔用一個座位。

  5週歲(含5週歲)以上至12週歲(含12週歲)以下的無成人陪伴兒童,應在南航售票處或指定代理點購票時提出申請,經南航同意後方可購票乘機。年齡在5週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的兒童,原則上不予承運。

  證件

  購票、乘機旅客須出示居民身份證、有效護照、軍官證、士兵證、文職幹部證等證件。16歲以下未成年人可使用學生證、戶口簿或暫住證。未領取居民身份證和士兵證的,可使用當地公安機關或所在部隊出具的臨時身份證。旅客的居民身份證在戶籍所在地以外被盜或丟失的,憑發案、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明。臨時身份證應貼有本人近期相片,寫明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工作單位、住址有效日期並加蓋公章。

  身份證過期半年內仍可購票、乘機。

  特殊旅客

  病殘旅客要求乘機,須有醫生認可,同時交驗「診斷證明書」一式三份。「診斷證明書」需由縣、市級或相當於這一級的醫療單位填寫旅客的病情及診斷結果,並經醫生簽字、醫療單位蓋章。

  「診斷證明書」在航班起飛前96小時以內填開的方為有效。病情嚴重的旅客則應該備有航班起飛前48小時之內填開的「診斷證明書」。

  病殘旅客、無伴兒童乘機,需要在南航售票處或指定代理點提出申請。

  孕婦

  懷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婦,除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者外,可按一般旅客運輸。

  懷孕超過32周的孕婦乘機,應提供醫生在旅客乘機前72小時內填開的診斷證明書,並經南航指定的醫院蓋章和該院醫生簽字方能生效。




  預產期在4周以內,或預產期不確定,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併發症者,不予接受運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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